1.試劑的歸類
依據化學試劑的純凈度,按殘渣成分的是多少,中國將化學試劑分成四級:
一級試劑(優級純試劑)一般 用G.R表明。
二級試劑(分析純試劑)一般 用A.R表明。
三級試劑(化學純)一般 用C.P表明。
四級試劑(試驗或工業生產試劑)一般 用L.R表明。
除此之外,依據獨特的工作中目地,也有一些獨特的純凈度規范。比如光譜儀純、熒光純、半導體材料純等。拿取時要按不一樣的試驗規定采用不一樣規格型號的試劑。比如一般無機物試驗用三級或四級試劑就可以,剖析試驗則需拿取純凈度較高的二級乃至一級試劑。
2.試劑的包裝
固態試劑一般裝在帶膠木粉塞的廣口瓶中,液體試劑則盛在細口瓶中(或滴瓶中),見光易溶解的試劑(如硝酸銀)需裝在深棕色瓶中,每一種試劑都貼有標識以說明試劑的名字、濃度值、純凈度。(試驗室散裝時,固態只標出試劑名字,液體還須注名明濃度值)。
3.試劑的拿取
固態粉末狀試劑能用清潔的水牛角勺拿取。要用一定量的固態時,可把固態放到紙上或表面皿上在磅秤上稱重。要稱重時,則用稱量瓶在天平秤上開展稱重。液體試劑常見量筒量取,量筒的容積為:5mL、十米L、五十米L、1000mL等多種,應用時要把量取的液體引入量筒中,使視野與量筒內液體球面的少處維持水準,隨后讀取量筒上的標尺,即得液體的容積。
如需小量液體試劑則能用滴定管拿取,拿取時要留意不必將滴定管遇到或插進接受器皿的內壁或里邊。
4.拿取試劑標準
為了更好地做到的試驗結果,拿取試劑時要遵循下列標準,以確保試劑不會受到環境污染和不霉變:
(1)試劑不可以與手觸碰。
(2)要用清潔的藥勺,量筒或滴定管拿取試劑,肯定禁止用同一種專用工具另外持續拿取多種多樣試劑。取過一種試劑后,應將專用工具清洗(藥勺要擦拭)后,即可拿取另一種試劑。
(3)試劑拿取后一定要將瓶蓋蓋緊,不能弄錯瓶塞和滴定管,決不允許彈冠相慶,用完后將瓶放入原來地方。
(4)已取下的試劑不可以再放入原試劑瓶里。
此外拿取試劑時要秉著節省精神實質,盡量少用,那樣既便于實際操作和認真觀察狀況,又能獲得不錯的試驗結果。